今早和一个网友透过comment ‘讨论’ 起有关写部落的事情,觉得很有意思。。这里放上来供大家讨论分享~
网友欧洛格说:
就是那句话,有心。
文字就像指纹那样,都独一无二;而文字的独特来自于作者赋予它的生命,而这也正是文字的魅力所在,这种魅力自然会吸引能够有共鸣的人。
有生命的部落格,不会没有人看,这种悲哀不会发生,也许需要适度的宣传,但是如果单纯以点击率作为人气标准,是徒添烦恼,商业化包装的文字……都千遍一律,说难听一点就是行尸走肉,没有生命的产品而已。
哇!!我从没想过文字就像指纹那样,都独一无二的@_@用心写的话,就可以写出魅力来!!!
下网后,不断咀嚼刚才那段话。。。
每个搏客都希望自己gambateh,努力用心写出好文章~
关键就在于,何谓用心写的部落格呢???大家努力、加油也总有个方向吧~
你们认为怎样的部落格才算是用心写的呢??
- 把部落格设计的很舒服、很美丽,算不算用心??
- 提供服务,资讯的部落格算用心的吗??
- 还是写一些有趣的资讯??
- post上美美的照片,有心吗??
- 记下个人内心感觉、灵感,算有没有用心??
- 写下个人事迹,又怎样??
老公说要立下目标,每篇文章至少200个字!这样才能写得有诚意~呵~我说,200个字?怎么好像回到读书写作文的时代了:p
我觉得,用心的部落文章,仅是很单纯的由心出发。
当下,内心所充满的事物,就直接化为文字霹雳啪啦、呼噜哗啦的写出,有如江河一泻千里之势的就对了,写的人爽快;读的人痛快!赞!^_~
不知道,你们对 ‘用心写部落’ 又有什么诠释呢??(呵~有哪个搏客要挑战这道习题??)
网友欧洛格说,有生命的部落格,不会没有人看!
如此一来,立志写出有生命的部落格是很重要的了,这样才会有人来看呀^0^
个人觉得,写部落如果写到没有半个人来看,是很悲哀的~
老实说,我没有如此伟大情操,仅是默默耕耘。我是个要问收获的人!况且,部落格原本就是一个大家一起分享文字的地方呀。
如果有一天,我的部落格再也没有人来捧场的话,我干脆收档在家写日记算了(很认真的说):p :p :p
老实说,我的文章,你们有感受到我的用心吗??
后记:
虽说 “如果单纯以点击率作为人气标准,是徒添烦恼”,
可是我认为,很多时候点击率的人气甚至是网友们的评语就是一股延续写作的动力!
不是说 “有生命的部落格,不会没有人看” 吗??
那越多的点击率和评语,岂不表示你的部落越有生命力??^w^
呵~克丽丝看事情有时候还蛮现实的哦!失礼、失礼(#^_^#)


















July 23rd, 2008 at 6:21 pm
这么压力的“宏愿”,还能用心吗?用我手写我口传我心,就是部落格的宗旨!
chrissie says:呵~“用我手写我口传我心”,丘妈妈果然功力不凡,压力之下还是能将‘用心写部落格’诠释得很好^_~
第一次在游仙境‘遇见’你咧~欢迎常来交流哦 :)
July 23rd, 2008 at 6:50 pm
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
chrissie says:嗯~随心所欲~
July 23rd, 2008 at 8:04 pm
想写就写。。。哈哈,感觉好没有用心=p
chrissie says: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其实也是源于心里所想的啊^_~
July 23rd, 2008 at 9:24 pm
haha..
我的『“BloGGInG就是耍心机!”』不知是否已经挑战了“用心写部落”这道习题呢?
看来你也很用心哦。。大家一起加油吧!
chrissie says :wow!耍心机??那要很用心才行咧~
很感谢你体验到我的用心^_~
July 23rd, 2008 at 11:52 pm
Blogs needs also substance. The heart is a nice ingredient too.
chrissie says:换句话说就是要写得‘有料’!嗯。。对对。。。有内容的文章才会有价值:)
relax,欢迎常来^_~
July 24th, 2008 at 1:11 am
“很多时候点击率的人气甚至是网友们的评语就是一股延续写作的动力!”
我赞成你这句~
我常常就因为这个让我有动力不断的更新。
欧洛格写的超棒!
chrissie says:呵~那我要把那句话加进克丽丝游仙境的名句了:p
欧洛格部落格几乎全是文字天地哦~
July 24th, 2008 at 1:42 am
适当的推动力也是需要的啊。当你知道有一些人在看时,你自然而然就会更用心写啦。:)
不过真的不用限定数字啦,不然就像每天要交功课那般,哈!
chrissie says:同意^_~
July 24th, 2008 at 11:08 am
看到你的努力,也看到你的用心,这是真心话。我个人认为,只要自己喜欢就会用心写,我们喜欢写网记,但由于我们是用相机“写”日记的,所以网记的照片很多文字很少,志在分享,难道我们就不用心吗?所以自己很有文学的人,就不要批评没有文学的人,自己没有以点击率作为推动力的人,就不该说别人是为了点击率而徒添烦恼,行尸走肉,没有生命的产品。
chrissie says:所以一句说完 “人各有志”,就对了^_~
最重要,开心就好!!
July 24th, 2008 at 5:10 pm
有感到你的用心。。。
你还教我们煮菜呢!!!
但是看读者的喜好,有些比较喜欢全文章,有些比较喜欢有图案。。。。你可以做个调查吧!!!来试探你的读者喜好。。。。
chrissie says:呵~谢谢你感受到我的用心^_~
读者喜好确实重要,可是也得自己有把握写,对吗?:)
就好比,我发现一般上写一些如何用部落格赚钱的文章很容易吸引读者。。。奈何,这不是我的强项:p
唯有希望找到知音人了^_~
July 24th, 2008 at 9:40 pm
chrissie,我只是以一个媽媽的心態,自己的女儿最美,自己的女儿最聰明,耍耍心机把他们弄得人模人样玩自 high..又情不自禁要公告天下…醬算有用心嗎?
chrissie says:我想凡是牵涉到“心”的都算用心^_~
至于别人扮演的角色仅是认同或不认同你而已:)
只是…自己的生活,自己过;自己的部落格,是自己blog,
所以还是那句:最重要你喜欢就好^_~
纵使有人不认同,那又怎样??就找知音人呀:)
July 24th, 2008 at 11:59 pm
呵呵,留言被搬上来我倒是有点意外。
其实所谓用心的定义是因人而异,我看了上面的留言,也看到otaku area的那篇。
也想回应一下的是说,其实我认为那篇在根本上是和“用心”没有冲突的,有用心的人才会去想方设法经营,吸引人潮。
也正如我说的,适度的宣传是必要的,因为网络之大,如果没有做上这么一些动作,很大机会就会被人遗漏了。
但是,回归最根本,如果做足了宣传,人潮是来了,可是部落格里尽是千遍一律的流水帐,那么读者会怎么想?
然后,我看到一些人说『自己喜欢就好』
对,这个是其中一个我赞同的,因为你的文字就是你的一部分,如果勉强自己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是没办法写出好的东西的,久而久之就心灰意冷了。
延伸出来说,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更能够把自己的个性写进去,文字中也就慢慢会有生命。慢慢的也就有吸引读者了。
每一种文字,每一种个性,都有能够吸引知音人的能力。
经验之谈:点击率只是一个数字,只能作为参考,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是订阅RSS的。
经验之谈:有很多人留言也只不过是要吸引回访,可以说是“宣传手法之一”。
比较起来,真正有话想说才留言的才更有价值,尤其如果我们是抱着“自己喜欢就好”的心态去写部落格的话,为什么还要在意读者是不是有留言?有没有共鸣?
我不反对宣传式留言,但是更珍惜用心感受文字的根本意义的留言。
作者用心,读者何尝不该用心?
July 25th, 2008 at 12:45 am
我想应该又特别针对回应一下薰爸爸说的那一段,因为他似乎对我的说法有点误解了。
第一点,我的主要重点在于用心,并不在于是什么形式,或写,或画,或照相,或影音。我们之前的讨论起于文字,因此留言自然也针对“文字”而留。
第二点,我也不认为文笔不好等同于不用心,事实上,我常常说,在留言里也说了的,文字的魅力在于作者赋予它的生命。
另外,我从来都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文笔是比谁好的,因为每一个人的文字,都反映着作者的特质,都是独一无二的,写出来的文章会不会让读者觉得好,是在于作者为文章注入多少生命,而这一种生命,又能不能和读者共鸣。
文笔,是一个加分,世界上很多人都能有好文笔,却不都是好作家,就是这个意思。
(认识我,或者稍微有和我做过交流的人都知道我常常说这一段话。)
第三点,上面也提到的,点击率只是一个参考,并没有说这样是错,但是如果“单纯”(重点是“单纯”)以点击率作为人气标准,敢问,是不是徒添烦恼?
不是在批评,实则是在指出一个事实。我是过来人,我也曾经很在乎点击率,浏览率,留言数量,可以不认同,但是请明白这是经验之谈,也是可以轻易摆脱的烦恼。
话说回来,有用心经营的文字(内容),不会没有人看,只是也许需要适度的宣传而已。
然后,最后那一句话,想先澄清的是,最后这一句是针对没有生命的文字(主要是针对为了点击率而随便写,或者经营的内容。)
也许说的难听,可是如果以“有生命的文字(内容)”作为标准的话,那么没有生命的文字(内容)用行尸走肉来形容,不也相当贴切吗?
July 25th, 2008 at 12:50 am
ps:两百字太少了,你这篇少说也六七百字了。不过我也同意说,不需要特别去规定要写多少字,很stress的叻,要把这种压力写注入文章里么?不好吧。
July 25th, 2008 at 9:03 am
呵~原著终于上来了^_~
欧洛格,谢谢你的经验之谈:)
让大家更深入剖析互相切磋何谓部落^0^
July 25th, 2008 at 10:43 am
哈!确实有些误解,真不好意思。其实我们在部落才“混”了三个月,也算是初学者,因此也请前辈多多指教。
chrissie says:呵~有话说“不打不相识” ^_~
July 25th, 2008 at 12:09 pm
薰爸爸千万不要这么说,前辈这个名号我不敢当。
互相交流交流,我们身上都有直到彼此互相学习的事情。
chrissie says:欧洛格,你就不要这么谦了^_~
你写部落的资历比我们久,不叫前辈叫什么??
July 29th, 2008 at 11:14 am
两百字其实很少而已,哈哈
我觉得只要是有心,10个字也可以是一篇好文章
chrissie says:欢迎夏娃第一次来游仙境这里留言 :blink:
有去看过你的文章,写得很不错^_~